吉水縣烏江流域水環(huán)境治理工程(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吉水縣烏江
防洪工程)第二次澄清公告
致各潛在投標人:
吉水縣烏江流域水環(huán)境治理工程(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吉水縣烏江防洪工程)本項目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涉及的開標時間、投標截止時間及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:2023年12月15日上午09:30,現(xiàn)變更為:2023年12月27日上午09:30;
1、由于本項目的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進行了變更,投標人之前按原開標時間(2023年12月15日上午9:30)前開具的電子保函和按變更后開標時間(2023年12月27日上午9:30)前開具的電子保函,均視為符合要求。(注:電子保函須在有效期內,已過了有效期的要重開保函,此次延期說明前開具的電子保函,投標人須要求擔保公司平臺重新推送);
2、原定投標人提出問題的截止時間:2023年11月29日,現(xiàn)順延為:2023年12月17日;
3、原定招標人澄清的時間:2023年11月30日,現(xiàn)順延為:2023年12月12日;
4、原定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:2023年11月30日,F(xiàn)順延為:2023年12月17日;
5、原定開、竣工日期:2023年12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(總工期:671日歷天),現(xiàn)順延為開、竣工日期:2024年01月02日至2025年10月30日(總工期:668日歷天)。
6、其他內容不變。如投標人拒絕順延開標時間的,導致其投標失效,招標人有權取消其參與本項目的投標資格。如后續(xù)開標時間仍有調整,按最新發(fā)布的變更公告為準,請各潛在投標人及時關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。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的不便,敬請諒解!
7、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作為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,具有同等效力,當招標公告、資審文件、招標文件與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時,以此次答疑澄清文件要求為準,請投標單位及時下載。
特此澄清!
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吉水縣烏江防洪工程建設項目部
2023 年 11月23 日